业务定义 :将自有的机动车辆存放给贷款人而获得的借款。
所需资料:清晰的产权证明(包括:行驶证、购置税、机动车登记证,本年路费、车船税、年票、保险);
身份证明(包括:居民身份证、户口薄、军官证,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);
婚姻证明(包括:未婚证、结婚证、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)
借款限额: 原则上不高于评估价八成;
借款期限: 原则为 1—3 个月或以内,在原担保条件的基础上最长不超 6 个月。
借款发放: 以现金、银行转帐、支票形式。
业务办理过程及工作时限: 洽谈 → 验车 → 签署文件 → 放款(约 2 个工作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