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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东在线消息日前,一网民通过“网上民声”栏目留言咨询:在查询个人信用的时候发现有一次不良信用记录,公积金已经交纳三年了,在招商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已经一年多了,中间没有不良还款记录。现在买房子,想用公积金贷款,不知道能否批下来。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:“不良纪录”的定义和认定均由人民银行制定,经确认存在“不良记录”的职工不能批准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。